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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安徽亳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开始 领取时间

2025-03-13 11:03:26 来源:有考网综合

作为消防安全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火灾预防、消防设施设计与评估、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不仅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更是其在消防行业职业发展的重要凭证。

对于安徽亳州地区的考生而言,通过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并成功取得证书,不仅是对其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肯定,也是其职业生涯的重要里程碑。为了确保考生能够顺利领取到证书,亳州市相关部门已发布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领取通知,以下是关于证书领取的详细信息和重要指南。

一、证书领取通知发布背景

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已于2024年11月顺利举行,经过紧张的阅卷和成绩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已经确定。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领取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领取证书,避免因逾期未领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二、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领取时间

2024年安徽亳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领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领取地点

证书领取地点为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该地点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三、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为了确增加书领取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领取证书:

本人领取: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准考证或成绩单(如有)。

他人代领: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及双方身份证号码。

单位统一领取: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证书领取流程

到达领取地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排队等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排队等候。

提交材料:向工作人员提交所需材料,工作人员将核对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证书。

签字确认:考生需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

核对信息:领取证书后,考生需仔细核对证书信息,确保无误。

五、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导致无法领取证书。

核对个人信息:在领取证书时,仔细核对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或疑问,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保管好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是重要的职业资格凭证,考生领取后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关注后续通知:考生需关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后续通知,了解证书注册、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

六、证书注册与继续教育

证书注册: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后,考生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证书注册。注册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或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继续教育:为保持证书的有效性,考生需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较新的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自身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一、避难间的设置要求

1.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避难间所在区域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采取增加人员安全避难的措施。

3.避难间应靠近疏散楼梯间,不应在可燃物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正下方、正上方或贴邻。

4.避难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5.避难间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除外窗和疏散门外,避难间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6.避难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

7.避难间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间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

二、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第一个避难层的楼面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条文说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使用人员多、竖向疏散距离长,导致人员的疏散时间长,应设置避难层,以便为人员安全疏散和避难提供必要的停留场所。本条规定的第一个避难层设置高度,主要为适应目前我国主战举高消防车的救援能力。

3.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使人员在避难层处必须经过避难区上下。

4.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

5.除可布置设备用房外,避难层不应用于其他用途。设置在避难层内的可燃液体管道、可燃或助燃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设备管道区、管道井和设备间与避难区或疏散走道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防火隔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7.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的出口处,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示避难层和楼层位置的灯光指示标识。

8.避难区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9.避难区应至少有一边水平投影位于同一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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