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是各类生产场景的基础管控重点,临时用电、线路老化、设备漏电、违规接线等问题,极易引发触电、火灾事故。规范电气设备安装与运维流程,定期开展电气隐患排查,落实用电安全管控标准,可全面防范电气安全风险。

青海202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分享
2026年青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将于10月24日—25日举行,报名时间为8月7日-8月17日,资格审查8月7日-8月18日,网上缴费8月7日至1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0-23日,考试包含四科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见通知。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安工《法律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辨析
这是单选题和案例题的重灾区,必须分清“决策/组织”与“执行/落实”的区别。
主要负责人(7项职责)
核心关键词:建立、组织、增加、督促、报告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增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7项职责)
核心关键词:组织/参与、开展、检查、制止、督促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易错警示:
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是“组织或者参与拟订”。
主要负责人是“增加投入”,安全管理人员是“督促落实整改”。
主要负责人是“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安全管理人员是“及时排查隐患”。
二、安全生产投入与机构人员配置
资金投入增加主体
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由董事会予以增加。
一般国有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予以增加。
个体工商户:由投资人予以增加。
机构/人员配置红线
高危行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大于100人:必须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
从业人员小于等于100人: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易错警示:
高危行业没有人数限制,哪怕只有10个人,也必须设机构或配专职人员。
其他行业以100人为界,不是300人(旧法规定,已废止)。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与安全评价
“三同时”原则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评价与设计审查
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煤矿建设项目:由省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装卸危险物品: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查。
竣工验收
组织主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监管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易错警示:
验收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不是政府组织,政府只做监督核查。
只有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这三类高危项目才强制要求安全评价和设计审查,其他项目不强制。
四、重大危险源与危险作业管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4步法)
(1)登记建档。
(2)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3)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作业类型: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核心要求: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交叉作业与发包出租
交叉作业: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发包出租: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易错警示:
交叉作业必须指定专职安全员,不能是兼职。
发包出租不能“以包代管”,必须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检查。
五、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
核心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了解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提出建议。
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赔偿权:除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核心义务
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佩戴劳保: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报告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易错警示:
紧急避险权的前提是“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如果是普通隐患(如设备轻微故障但不危及生命),不能直接撤离,应先报告。
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紧急避险权而降低工资、福利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