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工程 > 造价工程师 > 2025年荆门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 一级造价师考试周期

2025年荆门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 一级造价师考试周期

2025-03-18 10:13:41 来源:有考网综合

在荆门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是确保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重要环节,对于2025年的考试,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流程和时间节点。以下是关于2025年荆门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及考试周期的详细信息:

一、荆门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流程

资格审查时间:荆门市的资格审查通常分为考前初审和考后复审。考前初审一般在报名提交后的2-4个工作日内完成,主要核对考生的学历、身份等基本信息。考后复审则在考试结束后进行,通常需结合多部门数据交叉验证,全面排查考生资料的真实性。

审查内容:

学历要求:考生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需与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管理等强相关。若专业不符,但持有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造价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且实际从事造价工作满一定年限,可提供详细工作案例作为补充申报依据。

工作经验:本科毕业需从事造价相关工作满3年,专科毕业需满4年。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记录为主要参考,若有短暂失业或灵活就业阶段,需提供项目参与记录、原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

审查方式:

线上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会对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如有疑问,会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补充材料。

线下审核: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

材料准备

资格审查的材料准备如同建造高楼大厦的基石,必须全面而细致。从《报名表》到有效身份证件,从学历学位证书到工作年限证明,每一项材料都是您专业实力的见证。请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资格审查打下坚实基础。

流程了解

了解资格审查的流程对于顺利通过至关重要。荆门市的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掌握线上提交材料与线下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提交材料前,请仔细核对每一项内容的格式与要求,确保万无一失。线下审核时,请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四年滚动管理制,即考生需在连续的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能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说明如下:

考全科:考生需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免考基础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如已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三、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18日和19日,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报名时间

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24日至7月15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等流程。具体报名时间以荆门市人事考试网或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考点归纳: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中标价/较高投标限价)×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