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身心未成熟,无法承担消防工作的责任与风险。
年龄超过70周岁(部分证书如消防设施操作员要求不超过65周岁),因身体机能无法满足高强度救援需求。
民事行为能力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如严重智力障碍、精神疾病患者),无法对自身行为负责。
刑事处罚记录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处罚结束不满5年者。
执业违规行为
因违法执业被撤销注册,且撤销后未满规定年限(具体年限视违规情节而定)。
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单位注册,违反执业唯一性原则。
继续教育与业绩不达标
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执业业绩未达到注册要求。
身体机能缺陷
身体残疾导致无法执行灭火、救援等操作(如肢体功能障碍)。
特定疾病限制
心脏病、癫痫病患者:突发疾病风险高,危及自身及团队安全。
严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无法承受高压工作环境,判断力易受影响。
注:以上限制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及各省实施细则,目的在于保障消防工作的专业性与安全性。具体执行标准可参考各地人事考试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