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202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20日和21日举行。考试实行国家统一标准。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16日至19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络完成注册、资格验证和支付。请注意并按时完成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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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原文如下:
申请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5〕2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20日
上午 09:00-11:00 建筑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施工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设立考点。
二、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实行本地化管理。申请人的工作地点或居住地在西藏,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详见附件1)。
三、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说明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通知承诺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可以选择是否采用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资格考试登记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规定,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行为,记录期内记录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的,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度。
(1)选择通知承诺制度,通过人员的处理方式进行在线验证
1.选择采用通知承诺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义务和内容、申请人承诺的内容、虚假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和申请人的配合义务等,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代为承诺。考试前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按照通知承诺制办理登记相关事宜。
2.申请人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写的信息真实客观;
(4)自愿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申请人必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考试不再适用通知承诺制度。
(2)现场人工检查适用人员的处理方法
未选择通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通知承诺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义务和内容、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按照报名地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在申请期间,将对所有申请人实施全面的社会监督,加强全面管理。发现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与其真实信息不一致,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未按照资格审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3)虚假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结束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无效。
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的,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申请人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19日,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及时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注册。
(2)注册程序
1.网上注册
考试实行通知承诺制度。首次申请人应在注册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注册申请人不需要重新注册,但必须补充和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在线注册系统将在线验证身份信息、学位和其他注册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验证结果,即在线验证已完成,申请人必须继续在线注册。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申请人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在线注册”栏,选择相应级别的考试,点击下一步,省选择“西藏”,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
填写报名信息后,再次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验证
1.选择通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位(学位)信息在线验证结果为“验证”,选择并适用于通知承诺系统,无需现场人工验证,系统将自动验证其注册资格,通过直接支付完成在线注册工作,然后打印门票参加考试。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验证或未选择/不适用通知承诺制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人工验证。
现场人工检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C.申请撤回承诺的;
D.身份信息、学历、专业等不能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不合格。
现场人工检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国家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学历申请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学历;
2.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
3.申请“附加”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现场人工检查时间:6月10日—20日(9:30—13:00,15:30—18:00),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下午18:00。
现场人工检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号、406办公室)。
(4)网上支付
通过在线资格验证或现场人工验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在线报告平台完成在线支付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支付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10日至20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3日):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和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2020〕298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6)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月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主客观题混合)四个科目。参加四门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免二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级别为附加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考试科目后方可取得成绩证书,本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2)考试需携带黑色签名笔、2B铅笔、橡胶、尺子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对所有考生的答案进行比较、分析和监控。如果试卷答案相同,抄袭或抄袭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
(4)届时,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和期限提交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成绩或者不予颁发证书。
(5)考试大纲采用“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版)”。网站:https://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7c4e9303-ab0f-4914-8b30-801b3ca37d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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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6月6日
附件1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管理科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工程、管理科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获得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2)关于学历专业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和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的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申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参照新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专业;2022年以前申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在滚动期内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专业。
(3)免试条件。符合《建筑工程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登记条件的,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两门科目,只参加《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两门科目的考试:
1.被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4)附加条件。取得一级施工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增加注册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并从事专业工作的期限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