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考网 > 公务员 > 申论辅导 > 《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正文

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

用考网【申论辅导】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07-06 10:46:54

  申论是国家录用公务员的考试科目,只要考生在平时多关注社会热点,要考好申论并不困难。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警惕“造街热”

  2011年,知名作家冯骥才撰文《老街的意义》,从天津估衣街的由来及演化切入,讲述老街对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意义。去年,他又写了一篇《仿古街,请三思而后行》,直指一些地方盲目兴建“仿古街”。两篇文章一正一反,关注的是时下城市化进程中颇为流行的“造街热”。饶是冯骥才先生知名度颇高,但从现实来看,其一而再、再而三的呼吁似乎并未让一些地方的决策者冷静下来,且这种“造街热”大有从城市向一些古村落蔓延之势。最近有报道提到,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几乎每县每镇都在投资建设一条街,结果陷入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怪圈”。

  从地标热、剧院热到创意园区热,如今“仿古街”也越来越成为“标配”,似乎没有个外观上看起来古香古色的地方,就无法展现文化底蕴。从旅游开发的角度说,打造特色文化街区的大方向是对的,特别是若能与本地的历史文化相融合,不但可以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且有助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特定地域文化的传承,可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不误。在这方面,国内外有不少成功的例子。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巴黎,城市化兴起的同时也面临着老城街道狭窄、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拆旧盖新呼声很高,不过当地人却通过种种努力,让那些老屋老街保留下来,并通过合理再造,成为今日吸引各国游客的“文化空间”。再比如我国的乌镇,坚持“迁、拆、修、补、饰”,迁移历史街区里的现代工厂,用旧材料和传统工艺修缮老建筑,不仅让这座千年古镇的历史风貌得到存续,更成为热门旅游地,实现了保护与开发的双赢。

  各地究竟建了多少“仿古街”,尚无权威数字可考。前两年有媒体称,江西某地级市一时间有近十个仿古项目密集上马,或可从中窥探其流行之势。须承认,部分“仿古街”确实提升了一个地方的知名度,增加了地方收入,但另一些“仿古街”,虽然打着复古文化传统的旗号,现实操作却让人看不明白。就像冯先生归纳的,遵循的是一套程式化的动作:找卖点——找投资——找规划——找古建施工队。结果呢,只是简单地将古建筑元素附加在现代建筑上,画个梁雕个栋,青砖粉墙,把彩旗招牌一挂,做得却是美食街、饰品街或是伪古玩街的生意。游走于这样的街巷,轻则似曾相识,重则“千城一面”。更有甚者,不惮以保护为名行“圈地”之实,迁走原住居民,大举招商,让原本充满人情味和乡土文化的街区,泛滥着浓厚的商业味儿。素有“民居博物馆”之称的云南建水县,当年不就因建仿古商业街而拆除古民居引发过争议么?

  如同那些盲目赶时髦的一样,追得上“造街热”,不意味着造出来的街一定热。具体情形从相关报道和游记中足以找到充分的细节,如“一条仿古街,到处是佛具店、小吃店……多数店铺门庭冷落,真怀疑是不是要倒闭了,清一色的新建筑,这样没有历史沧桑古旧感的建筑乏味突兀的很!”“仿古街扎堆医疗保健店,管委会负责人称让仿古街热闹起来是目前的主要任务。”这种尴尬局面的出现,直接原因是定位不清,深层次的恐怕还是缺乏对这些街区和村落的历史文化的深度发掘。规划时没上好文化课,吆喝起来自然没卖点。应了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所言: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涵,“缺乏厚实的历史感召力,忽视了自身地域特色,而商业欲望又过于浓重,命运实在令人忧虑”。

  冯骥才先生说:“一条老街总是历尽沧桑。”这里的沧桑,不单指时间久远,还包括其所承载的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等文化积淀。一城一景容易造,但“罗马非一日建成”。“仿古街”的规划和建设,可以有商业利益的考量,但离不开人文底蕴。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开发城市旧街区还是古村落,对历史文化的尊重都应该摆在重要的位置,而不是等到拆完了再去仿造。

  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黑心钉虽小,公共安全危害大

  为了招揽客人,有人用服务,有人用质量,广东梅州的一家修车铺想到的办法是往路上撒黑心钉。备受广东梅州市民关注的马路“撒钉案”,日前在梅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梅城刘记汽车轮胎经营部老板刘某君及其叔叔刘某林被公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撒黑心钉的人不少,够得上这样的标准的不多。在刑法中,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量刑比较重的罪名。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撒黑心钉面临这么重的处罚,估计案犯本人也没有想到。

  但仔细看看案情也不奇怪。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的8个月时间里,刘某君先后多次购进大批螺丝钉,并抛撒在梅江区的多处交通要道上,造成很多过往车辆的轮胎被扎破,给汽车出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害了公共安全。法庭查明,“撒钉案”中,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有550人,在“平安梅州”微信公众号报案的有1908人。而相比于频繁遭受黑心钉毒手的电瓶车,汽车可能导致的后果更严重,电瓶车出了毛病后果还能控制,但汽车轮胎一旦出问题,就有可以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追究刑责并不为过。要看到,修车的人虽然获得的只是蝇头小利,但对车主和路人而言就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对社会而言,除了安全的因素还有资源的浪费,一个黑心钉要不了多少钱,但毁掉的轮胎却是价值不菲,修车人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社会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就像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一样,它其实给养殖户、工厂创造的利益都很有限,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却远远大于这样的利益。三聚氰胺事件中,社会在善后治理上动用的资源至今也难以估量,而且很多时候这种伤害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这是社会容易忽视,却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的犯罪。撒钉案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这种治理上“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特点:单个看,案值都不大,只要没出事,睁只眼闭只眼可能就过去了,车主未必有耐心为了一个轮胎去刨根究底,但累积起来就可能很惊人,没有理由轻轻放过。个人不能以为恶小就为之,警方当然也不能因为案小而不为。本案也给类以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种思路。以往类似的案子常常因为后果难以认定不了了之,或者罚得不痛不痒,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是行为罪,在打击类似犯罪上有先天的优势,也更容易从“后果难以认定”的泥淖中跳出来,避免被犯罪人钻了空子。

  很难想象,犯罪嫌疑人竟然危害了社会这么长时间,作案8个月,报案人高达2000多人,当地警方的办案效率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案子再难破,累积到2000多起都是不可理解的,这里面除了适用法律的难题以外,是不是也有不以为然的惰性在作怪?

公务员申论社会文化热点相关文章:

1.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政分析

2.201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新闻报道应脱离炒作思维

3.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如何积累时政热点

4.公务员申论优秀范文

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指导

Copyright @ 2006 - 2017 用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用考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5803号-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