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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务员申论考试范文

用考网【申论辅导】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10-26 13:44:31

  在陕西公务员考试中,申论写作一直让不少考生感到困难,那么你想知道怎么写好申论写作吗?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陕西公务员申论考试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陕西公务员申论范文(一)

  俗话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又是万万不能的”,“金钱不是万能的”对金钱的作用作了冷静的审视,又含有几分鄙夷和不屑,“但没有金钱又是万万不能的”则是在对金钱理智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巨大作用的客观承认。人活世上,要生存,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既然生活中“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金钱呢?正确的答应该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金钱自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方便了人们的经济交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历史的苍穹,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对于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秦王朝政权乃至后来的各代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对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人类的文明都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自古以来,“取财有道”是人们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也是道德建设的重要条件。在这面旗帜下,大多数人都能够做到,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去创造财富,赚取金钱,幸福生活。翻开史册,我们不难发现春秋战国时期的范蠡,明朝的沈万三,清朝的王炽,现代的陈嘉庚、李家诚、霍英东……这样的君子,他们从高官到布衣,从富豪到贫民,组成了人杰的方阵,赚取的钱财不仅满足了自己的需要,还用金钱充分,回报社会,奉献人民,光照寰宇,表现出很高的人格魅力。这些爱财而又取之有道的君子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

  不义之财不可取。只有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财富,改变生活才能体现人生价值。一名两袖清风的的官员,靠着工资维持生活,不贪污,不受贿,他能得到良心的安慰和一生的安宁。而一个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即使他能享受一时,迟早也会东窗事发,如陈良宇、成克杰之流,被永远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人不能受到金钱的摆布,成为金钱的奴隶,做贪欲的傀儡。否则,只会使你深陷泥潭,难以自拔。

  金钱是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人们盼望发财挣大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靠自己辛勤劳动挣钱光荣,凭借坑蒙拐骗、贪污受贿发财可耻;发了财扶危济困值得赞扬;而发了财为富不仁让人仇恨。一言以蔽之,我们要时刻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立身处世的箴言,为社会的稳定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陕西公务员申论范文(二)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公布后,意外地引起了一场关于高收入标准的争论。这两天,年收入12万元被视为高收入的消息被高密度刷屏,满屏所见都是对这一标准的质疑。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通过新华社作出回应,表示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造谣,年收入12万元并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相关部门的辟谣是有根据的。国务院《实施意见》中并没有关于高收入的标准,而在原始报道中,关于年收入12万元为高收入的说法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源。实际上,即使按照谣言始作俑者的表述,也没有12万元即为高收入的表述,而是12万元以上,根据这个表述,年收入12万元并不是高收入,而是中等收入。那么,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的说法,这部分人正是需要减轻税负的对象。“12万元”和“12万元以上”显然是两个不同概念,一些媒体将两者混为一谈,未免太过粗疏,扩大了谣言的影响。

  在未搞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急于表态,这其中自有教训应该吸取。但相关部门也应看到这个谣言之所以能快速扩散并引起激烈反应,其背后反映的是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种焦灼情绪。由于高收入群体在国务院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中视为加大调节力度的对象,也就是说可能要加大对这一部分人的个税征收,因此当这一决策与年收入12万元联系在一起时,社会上本已弥漫的焦灼情绪再次被触发,以致引起了一场群体性的吐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收入分配已呈现多元化和隐形化的格局,并且涌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收入人群,但个税征收却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这一税种刚刚设立时,30多年来一直未能跟上社会的变化。这导致个税对收入调节的作用不仅未能很好发挥,反而出现了“劫贫济富”的趋势。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收入,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制度建设停滞不前,导致这一工作流于形式,如今几乎已被人遗忘。今天检视这项工作的失误不能不指出的是,当时将申报者确定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虽然大体符合10年前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但10年来未作改变,也与此次出现的误读有很大关系。

  按照国务院的《实施意见》,个税改革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这可以视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现在税务部门对于多元化和隐形化收入的个税征收束手无策,一些富豪的年收入上百万上千万,却因为制度建设的空白,能够成功地游离于个税征收渠道之外。因此,要完成国务院《实施意见》定下的目标,首先就是要抓紧完善个人信用机制,将多元化收入纳入到统一的税收体系,让隐形化收入走到阳光下。时不我待,建立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个人信用制度,已不能再拖延。

  另外,虽然由于地区经济差异,要求国家出面确定全国统一的高收入标准比较困难,但有关方面也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一个大致范围,以此消弭社会的焦灼情绪,并对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形成督促申报的效应,这也是一项应当抓紧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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