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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发布时间:2021-12-27 15:56:25来源:转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法考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名人数、交通便利、考试资源条件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主观题二战考生)在确认报名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危害行为的特征

1.有体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动静,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静止。

动物没有行为;单纯的思想、态度、观点和所有存在于内心的情感活动不是危害行为,但是发表言论属于行为的范畴。

2.有意性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身体活动。

无意识的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如梦游、被人推倒而撞坏财物;无意志自由的行为也不属于危害行为。例如,张三被李四强按着刺伤王五,张三无意志自由,其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

3.有害性

危害行为的本质在于法益侵害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害和侵害的危险。

危害的判断是一种规范的判断,即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具有危害性。行为不可能侵犯法益的,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再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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