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14:21:28来源:转载
一级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2、只受聘于我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
3、近三年内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调整后的一级建筑师报考条件是:
(一)取得建筑学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1年以上的;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二)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五)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