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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律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处?

2020-03-13 16:23:13来源:搜狐新闻

学法律或者法学给你带来了什么好处?我认为是三观。是的,没错,系统性地学习法学(注意是系统性地学习)可以改变或者塑造三观。在我看来三观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骄傲

很多学法律的,都喜欢称呼自己为法律人(又名lawyer,所以看到lawyer别以为人家是律师,说不定人家是检察官、法官,甚至是大学教授),法律人之所以这么称呼自己,是因为其相信“法律”不是一门轻易被普通人掌握的学问,也是自己区别与其他人的一个象征。这种骄傲,是对自身职业的一种集体的认同感。

(2)冷酷

这也是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哪怕现在中国目前所有的法律院校中,女生所占比例是远远地高于男生的(我们学校大概是2:1),也不能改变法科学生这种冷酷的气质。

我们学校有四五个法律诊所,诊所会招收大三大四的学生,为一些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免费地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待那些当事人的过程中(多为身体残缺家破人亡可怜至极者),你能够清晰地看到,无论当事人是如何地叙述、强调自己所遭遇的不幸,学生往往无动于衷。

学生基本上都能把握自己的定位:只关心案情、只关心事实,不会带入自己感情。当然,我说的冷酷,仅仅局限于专业所关的事项,法大女生,不乏爱宠爱萌者。只有冷酷下来,才能冷静地处理和分析问题。

(3)政治观

自古法、政难分,在很多关心民*主、宪*政、人*权、民*生的教授“熏陶”下,学生的政治观点自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虽然也有法科学生对于江平、贺卫方、何兵等有“公知”色彩的言论并不感兴趣,但是毕竟大环境在这里,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4)逻辑

法律学习中最强调逻辑性,三段论被普遍的适用:大前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小前提(事实如何,与法律对号入座),结论(是否发生法律上的效果)。而在法律逻辑中,又极为地强调因果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与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不同的;此外,民事、刑事中对因果关系的要求也有非常大的区别。

试举一例:A想杀B,砍成重伤后见B十分痛苦,于是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B死亡。问:A的行为与B的死亡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呢?

法科学生的分析思路如下:第一步,没有A的砍伤,就没有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A应为之负责(可以理解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无论是否接受法学教育都能够掌握);

第二步,A砍伤这个事实并不能独立地导致B的死亡,医生的治疗失误作为介入因素,最终促成了B的死亡(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步,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介入因素具有极大的异常性,这种异常性,本身是可以导致死亡结果的。因此,医生的重大过失中断了A与B之间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因而A行为与B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第三步这是很难为“非法学人士”所接受的)

(5)相信规则,尊重规则,在此基础上,解释规则,利用规则

这一点是深植在法律人脑中的,如果不相信规则,不尊重规则,只依赖朝令夕改的“政策”,那我们的生活会处于十分的不稳定之中。如果不会解释规则、不会利用规则,那学了法律(法学),那便只能作为一名初学者用以自保。————其实我说这么多,一句合*理*避*税你们就应该都懂了!!

(6)把握细节的能力

法律中、合同中,任何一个条文都不是无用的,它的设立都是有一定的背景的。一些商事合同,文书动辄几十页乃至上百页,都不是写着玩的。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导致一场诉讼的胜负。

(7)保存证据

在学习法律之后,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任何的消费记录都会保留一段时间,包括小票、发票、收据等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8)解决纠纷的能力

法律是一门实践中的学问,一切不以实践为出发点而大谈法学者,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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