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6 16:48:45来源:转载
长春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时间定了吗?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办)发布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证书发放时间: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并公布各地发放地址及电话。具体详情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长春市考区为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用于报名资格审核以及继续教育等)的考生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选择邮寄的考生请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官方二维码进行申请。请考生务必本人申请邮寄业务,申请邮寄业务后不可再到现场领取证书。
其他事宜
1.证书发放工作是为考生做好较后一公里服务的重要内容,各考区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2.考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领取资格证书。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可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3.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人事档案)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考生领取合格证书30日内,到“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完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已采集的,补充职称信息;未采集的,进行注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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