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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中商法知识考查精要解读(3)

用考网【常识判断】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2-03-23 14:45:33


  七、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东人数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最低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三)出资方式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1)货币;(2)实物;(3)知识权;(4)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四)缴纳出资

  如果是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则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五)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而召开。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六)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七)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额。
  八、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起人

  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通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则应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数的1/3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5人至19人。

  (五)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九、合伙的概念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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