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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宪法效力

用考网【公共基础知识】 编辑:楚欣 发布时间:2015-09-14 18:27:12

  下面学习啦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宪法效力,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所谓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宪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其效力范围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活动领域。我国宪法序言明确了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其基础在于:

  1.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指产生宪法的国家权力是否获得正当性基础,具体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获得与组织的合法性。可以说,宪法正当性决定于国家权力的合法性。

  2.宪法内容的合理性。宪法正当性取决于内容的合理性,即宪法上规定的内容要正确地反映一国的实际情况,包括历史传统、现实要求与权力平衡状况。通常宪法中表现的基本价值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反映着民众、时代与历史经验的要求。

  3.宪法程序的正当性。合理地确定宪法内容固然重要,但程序是否完备对宪法内容的实现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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