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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识法理学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用考网【公共基础知识】 编辑:楚欣 发布时间:2015-09-14 18:03:19

  下面学习啦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法理学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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