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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

发布时间:2021-08-01 11:19:18来源:转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工作计划》可知,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30、31。

一、湖南湘潭一级造价工程师2021年报名时间:预计2021年8月

二、属地报名要求

为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等违反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的报名考生,我省考试机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承诺。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均须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参考。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

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信息核验核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验,试行期间信息核验结果区分两类情况。

1.核验通过。此类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如无其他异常情况,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核查。考试机构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可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2.无法核验及核验不通过。此类人员按网上报名程序指示完成报名,成绩合格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考后人工核查要求(附件1)参加考后资格审核。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五)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人事考试网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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