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考网 > 公务员 > 公职考试 > 政法干警 > 民法知识 >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及答案》正文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及答案

用考网【民法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09-24 14:27:12

  通过试题练习能够帮助大家复习广东政法干警考试中考察的民法知识,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供各位考生练习。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一)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2.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3.债权人提出请求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提出对抗,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属于( )

  A.支配权 B.形成权 C.抗辩权 D.请求权

  4.张某被李某打伤,张某向李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5.下列选项中,只能为动产物权的是(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用益物权 D.留置权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B。解析:宣告失踪的时间条件是两年。

  2.【答案】A。解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之一是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故本题选A。

  3.【答案】C。解析:抗辩权是对抗他人的请求权,拒绝应为给付的权利。故本题选C。

  4.【答案】C。解析:本题属于1年短期诉讼时效中的一种情形。1年诉讼时效期间有: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答案】D。解析:所有权、抵押权的标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用益物权标的是不动产。故本题选D。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二)

  1.王某将一幅字画交付给赵某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赵某对该幅字画的占有是( )。

  A.无权占有 B.有权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

  A.附合 B.加工 C.混合 D.占有

  3.甲为某村农民,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甲的宅基地。乙侵害了甲的( )。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建房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4.甲为了便于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需要修建一条经过乙承包土地的水渠,甲.乙就此达成协议,甲取得的权利属于(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国有土地使用权 D.集体土地所有权

  5.保证合同是( )。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主合同 D.诺成合同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B。解析: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是有没有本权为标准。本案例中产生的质权是属于本权的。

  2.【答案】D。解析: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的三种情形是附合、加工和混合。(1)混合:属于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或交融而难于分离或识别,且在某些情况下形成了新的物。(2)附合: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难以分割的物。其特点是原所有人的物仍然能够识别,但分割在经济上不合算。(3)加工:在他人动产上进行劳作从而使其成为新的价值更高的动产的活动。故本题选D。

  3.【答案】D。解析:甲具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故本题选D。

  4.【答案】B。解析: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供役地)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

  5.【答案】D。解析: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或保证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的法律性质: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故本题选D。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试题及答案相关文章:

1.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主观题高频考点

2.江苏政法干警常识判断练习试题附答案

3.政法干警常识判断习题答案解析

4.江苏政法干警常识判断测试题答案解析

5.2016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高频考点汇总

Copyright @ 2006 - 2017 用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用考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5803号-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