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考点串讲:(民法学)监护人责任
用考网【民法知识】 编辑:楚欣 发布时间:2015-12-23 09:03:25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民法学考点串讲:(民法学)监护人责任,希望可以对大家的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有所帮助。
概念:监护人责任是指监护人因被监护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特征:它是无过错的特殊侵权责任;它以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为前提;它是替代责任,它是对他人行为责任;监护人责任的确定受行为人财产状况的约束。
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有被监护人的致害行为;有被监护人致害的事实;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被监护人与责任承担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
监护人责任的具体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题分析】
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到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止无效,甲将乙的头打破。乙的医疗费用应如何承担:
A.完全由甲妻承担
B.主要由甲妻承担,但是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完全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妻也应适当承担。
【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监护人责任问题。本题的核心在于是由甲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还是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乙的受害是由于甲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乙的挑逗行为不是直接造成自身受害的直接原因。而只是造成自身受害的诱因,甲妻虽然尽到了监护义务,但尽到监护义务并不免除其监护责任,只是减轻其监护责任。因此,应由甲妻承担主要责任,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民法学考点串讲:(民法学)监护人责任]相关的文章
- 上一篇:民法学考试分析及备考建议
- 下一篇:民法重点考点:民法学之不可抵押财产与可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