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无因管理
用考网【民法知识】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17 11:24:59
一、概念(★★★简答:概念和构成要件)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二)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须无法律上的根据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1.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
2.本人负有偿付该项费用的义务
例:适用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
A.代人保管财物
B.窃贼管理赃物
C.打扫公共场所
D.抢救落水儿童
答案D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二)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须无法律上的根据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1.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
2.本人负有偿付该项费用的义务
例:适用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
A.代人保管财物
B.窃贼管理赃物
C.打扫公共场所
D.抢救落水儿童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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