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与答案
用考网【常识判断】 编辑:思晴 发布时间:2017-04-01 14:08:38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这一知识点的复习,做练习题是必要的。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一)
1.
根据我国《立法法》,以下不能制定行政规章的是( )。
A.国务院
B.公安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审计署
2.
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德国
3.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经行政复议,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样,原则上进行开庭审查
D.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是( )>。
A.民族平等团结
B.共同繁荣
C.民族区域自治
D.培养和使用干部
5.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B、C、D项都能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而不是行政规章,故本题应选A。
2.答案: C
解析: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近代宪法最初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由英国资产阶级最早制定。英国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的宪法典,是典型的非成文宪法。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C项错误,行政争议中许多问题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于司法机关是一个障碍,需要通过开庭审查和广泛地调查取证才能澄清,而对于行政复议中的复议机关来讲则不是很大的困难。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往往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就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基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得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行政复议,是很方便有效的制度。
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将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项正确,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故本题选>A>项。>
5.答案: A
解析: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则A表述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二)
1.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2.
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 )。
A.罗马法系
B.社会主义法系
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D.普通法系
3.
凡是宪法、法律规定只能有法律规定的事项,不得以其他形式规定,或者只有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机关加以规定,这一原则被称为法律保留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这一概念中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
B.法律保留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
C.我国司法制度属于法律绝对保留事项
D.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属于法律相对保留事项
4.
法对社会及其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是( )。
A.法的规范作用
B.法的社会作用
C.法的示范作用
D.法的管理作用
5.
对于我国案件审理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
A.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B.单纯的两审终审制,两审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C.一审终审制,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核
D.一审终审制,但允许当事人上诉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强求不可能的事项或法律不强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项。这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众人,但法律不阻碍进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要求人们对不能预见的事项履行义务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们对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担责任也就是“强人所难”。所以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这正是“法律不强人所难”的体现。故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罗马法系,又称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社会主义法系一般属于大陆法系。据此,答案为>D>。
3.答案: BCD
解析:
法律保留的思想产生于19世纪初,最早提出该概念的室德国行政法学之父奥托.迈耶。根据迈耶的经典论述,法律保留是指在待定范围内对行政自行作用的排除。因此,法律保留本质上决定着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从而也决定着行政自主性的大小,故选项B正确。
《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条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依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外,这一条款规定了我国绝对保留的标准,即将一般保留中的更重要的事项仅由全国人大及其会来亲自制定法律,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所以选项C正确。
《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这一规定可以视为除宪法特别保留外,对一般保留的标准的规定,属于法律的相对保留事项,所以D也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BCD。
4.答案: A
解析: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其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对社会及其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A
解析: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级别最高的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存在上诉和抗诉的问题,判决、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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