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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经济法之商业银行经营范围

用考网【公共基础知识】 编辑:楚欣 发布时间:2015-09-14 17:55:19

  下面学习啦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经济法之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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