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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法理学之法的渊源——宪法

用考网【公共基础知识】 编辑:楚欣 发布时间:2015-09-14 16:13:03

  下面学习啦网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法理学之法的渊源——宪法,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或标志,宪法的权威直接来源于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极其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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