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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的8大权利7项义务,6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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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孚惠教育

2019-07-16 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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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人数接近19万,通过人数3.3万,通过率为17.3%,2018年考生目前没有详细数据,但是根据各项政策以及市场需求看2019年考生或将达到30万!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参加注安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哪些权利与义务?注册安全工程师就经有何“特权”?

1、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使用本人的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执业活动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水准;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有关报告上署名;

(四)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执业活动中的秘密;

(六)不得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七)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特权

【注安特权1】

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已经取得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人员。

【注安特权2】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直接认定为相应的职称等级,不在另行评审。

【注安特权3】

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以个人名义独立开展业务,从事安全方面的安全咨询、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贯标等。

【注安特权4】

与消防工程师同为准入类的资质证书。

【注安特权5】

安全评价管理机构任职,从事安排安评工作。

【注安特权6】

从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用于求职、晋升、挂靠提高自身软实力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取证后的注安“特权”这下清楚了吗?用考培训网提醒大家权利与义务同在,我们在利用好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如果你想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正在备考中,点击下方“了解更多”,可以免费测试是否符合2019报考条件以及领取历年注安真题资料,抓紧点击吧!

以上就是辽宁丹东优路教育培训学校小编为您整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8大权利7项义务,6种“特权”!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请进入安全工程师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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