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考网 > 职业资格 > 教师资格 > 资讯 > 《2015年《中学教育心理学》识记理解:知识的学习》正文

2015年《中学教育心理学》识记理解:知识的学习

用考网【资讯】 编辑:家辉 发布时间:2015-09-21 15:07:12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同时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5年《中学教育心理学》识记理解:知识的学习,欢迎参考。

2015年《中学教育心理学》识记理解:知识的学习

  知识的学习

  【评价目标】

  1.识记知识、知识直观和知识概括的类型、记忆的三个系统。

  2.理解知识及知识学习的分类、提高知识直观效果的方法、提高知识概括效果的方法、遗忘规律及遗忘的原因。

  3.比较三种直观方式的优缺点,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主要知识点与考棱要求】

  一、识记部分

  1、知识的类型:

  (1)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与表象两种水平。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2)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别和辨别事物。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加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两个亚类。

  2、知识直观的类型:

  (1)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2)模象直观: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所谓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例如,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和教学电影电视等的观察和演示,均属于模象直观。

  (3)言语直观: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3、知识概括的类型:

  (1)感性概括: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是一种知觉水平的概括。

  (2)理性概括: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理性概括是一种高级的概括形式,它所揭示的是事物的一般因素与本质因素,是思维水平的概括。

  4、记忆的三个系统:

  (1)瞬时记忆:客观刺激停止作用后,感觉信息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保存下来,这种记忆叫感觉记忆或瞬时记忆,它是记忆系统的开始阶段。记忆的贮存时间大约为0.25~2秒。

  (2)短时记忆:短时记忆是感觉记忆和长时记忆的中间阶段,保持时间大约为5秒到2分钟。短时记忆的信息既有来自感觉记忆的,也有来自长时记忆的,它一般包括两个成分:一是直接记忆,一是工作记忆。它的容量相当有限,大约为7±2个组块。

  (3)长时记忆: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的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后,在头脑中长时间保留下来。这是一种永久性贮存。它的保存时间长,从1分钟以上到许多年甚至终身,容量没有限度。

  二、理解部分

  5、知识及知识学习的分类

  知识的分类:见识记部分“知识的类型”

  知识学习的分类:

  (1)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A、符号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

  B、概念学习: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C、命题学习: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2)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A、下位学习: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B、上位学习: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C、并列结合学习: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6、提高知识直观效果的方法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2)加强词与形象的配合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即强度律、差异律、活动律、组合律。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7、提高知识概括效果的方法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

  (2)正确运用变式(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8、遗忘规律及遗忘的原因。

  遗忘规律突出表现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中,表明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而且遗忘的过程最初进展得很快,以后逐渐缓慢;过了相当的时间后,几乎不再遗忘。也可以说,遗忘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其规律是先快后慢,呈负加速型。

  对遗忘原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流派:

  (1)痕迹衰退说:认为遗忘是由记忆痕迹衰退引起的,消退随时间的推移自动发生。

  (2)干扰说:认为长时记忆中信息的相互干扰是导致遗忘的最重要原因。干扰说认为,遗忘是由于在学习和回忆之间受到其他刺激干扰的结果。一旦排除了干扰,记忆就可以恢复。在保持期间,如果没有其他信息进入记忆系统,则原有的信息不会遗忘。

  干扰主要有两种情况,即前摄抑制和倒摄抑制。所谓前摄抑制,是指前面学习的材料对识记和回忆后面学习材料的干扰;倒摄抑制,指后面学习的材料对保持或回忆前面学习材料的干扰。

  (3)同化说:认为遗忘就其实质来说,是知识的组织与认知结构简化的过程。当我们学到了更高级的概念与规律以后,高级的观念可以代替低级的观念,使低级观念遗忘,从而简化了认识并减轻了记忆。这是一种积极的遗忘。

  (4)动机说

  动机性遗忘理论认为,遗忘是因为我们不想记,而将一些记忆信息排除在意识之外,因为它们太可怕、太痛苦或有损自我的形象。遗忘不是保持的消失而是记忆被压抑,故这种理论也叫压抑理论。

  三、掌握部分

  1、比较三种直观方式的优缺点

  (1)实物直观:实物直观是在接触实际事物时进行的,它所得到的感性知识与实际事物间的联系比较密切,因此它在实际生活中能很快地发挥作用。同时,实物直观给人以真实感、亲切感,因此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但是,在实际事物中,往往难以突出本质要素,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具有一定的难度。

  (2)模象直观:模象直观的对象可以人为制作,因而模象直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实物直观的局限,扩大直观的范围,提高直观的效果。首先,它可以人为地排除一些无关因素,突出本质要素。其次,它可以根据观察需要,通过大小变化、动静结合、虚实互换、色彩对比等方式扩大直观范围。但是,模象只是事物的模拟形象,而非实际事物本身,因此模象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

  (3)言语直观:言语直观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地点和设备条件的限制,可以广泛使用。能运用语调和生动形象的事例去激发学生的感情,唤起学生的想像。但是,言语直观所引起的表象,往往不如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鲜明、完整、稳定。

  2、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1)深度加工材料

  (2)有效运用记忆术

  (3)进行组块化编码

  (4)适当过度学习(学习的熟练程度达到150%时,记忆效果最好)

  (5)合理进行复习 (及时复习;分散复习;反复阅读结合尝试背诵)

Copyright @ 2006 - 2017 用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用考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5803号-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