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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之逻辑推理:祸起萧墙(2)

用考网【判断推理】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2-03-24 11:14:17


  根据(3),最年轻的家庭成员不少被害者;根据(4),也不是同谋;根据(6)也不是凶手.于是,根据(4),只有以下三种可能(a代表同谋,v代表受害者,k代表凶手,w代表目击者):

       1 2 3

最年长的成员 a a k

次年长的成员 v k a

次年轻的成员 k v v

最年轻的成员 w w w

  根据(5),父亲是年长者;从而母亲是次年长者.根据(2)和上述的这些可能,最年轻的家庭成员是女儿;从而次年轻的是儿子.于是,从最年长的家庭成员到最年轻的家庭成员,上述的三种可能就是:

   1.2.3

父亲 a a k

母亲 v k a

儿子 k v v

女儿 w w w

  根据(3),1.不可能成立.根据(1),3.不可能成立,因此只有2.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凶手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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