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能力之逻辑推理:祸起萧墙(2)
用考网【判断推理】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2-03-24 11:14:17
根据(3),最年轻的家庭成员不少被害者;根据(4),也不是同谋;根据(6)也不是凶手.于是,根据(4),只有以下三种可能(a代表同谋,v代表受害者,k代表凶手,w代表目击者):
1 2 3
最年长的成员 a a k
次年长的成员 v k a
次年轻的成员 k v v
最年轻的成员 w w w
根据(5),父亲是年长者;从而母亲是次年长者.根据(2)和上述的这些可能,最年轻的家庭成员是女儿;从而次年轻的是儿子.于是,从最年长的家庭成员到最年轻的家庭成员,上述的三种可能就是:
1.2.3
父亲 a a k
母亲 v k a
儿子 k v v
女儿 w w w
根据(3),1.不可能成立.根据(1),3.不可能成立,因此只有2.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凶手是母亲.
[行政能力之逻辑推理:祸起萧墙(2)]相关的文章
【判断推理】图文推荐
- 上一篇:行政能力之逻辑推理:会电脑的人数
- 下一篇:行政能力之逻辑推理指导: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