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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务员法学常识题及答案

用考网【常识判断】 编辑:谢君 发布时间:2017-01-13 10:51:40

  公云南务员考试法学常识部分考的都是一些常识的题目,主要是看平时的积累,以下就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云南公务员法学常识题帮助你练习提分。

  云南公务员法学常识题(一)

  1、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 )。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2、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3、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丁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讨个说法。

  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丁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丁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丁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5、张某系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2006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张某对该考核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

  A、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对原处理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C、他可以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控诉

  D、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云南公务员法学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现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所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意思是指该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已经是犯罪,但出于立法者的考虑,在立法阶段就将此种行为排出在了犯罪行为之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也就不是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直接考查《公司法》条文。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也即允许以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股东。依据生活常识判断,要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那么每个人都成为股东了,现实中不可能是这样的。

  3、答案: 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故C项正确;法律未规定本题情形要以复议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故D项正确;法律规定不得单独就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审查申请,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杨某造谣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对刘某造成了名誉损害,因此刘某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正确答案为A、B、C、D。

  5、答案: A

  解析: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位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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