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及答案(2)
用考网【常识判断】 编辑:谢君 发布时间:2017-01-13 09:34:49
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二)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
A、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B、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对财产保全的裁定3、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抗诉案件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 )。
A、审判员
B、陪审员
C、审判员和陪审员
D、审判员和院长
4、我国 《 民事诉讼法 》 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不包括( )。
A、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B、有明确的被告
C、具体的诉讼请示
D、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5、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B选项正确,1991年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这样,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侵犯专利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的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C选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选项错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选项
2、答案: D
解析: 2007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复议一次,并没有规定可以上诉的规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A
解析:
合议庭组成人员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D
解析:
我国 《 民事诉讼法 》 第 108 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有充分确凿的证据不属于起诉必须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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