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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用考网【常识判断】 编辑:谢君 发布时间:2017-01-04 15:38:51

  备考广西公务员的考生要多多练习行测法律常识模拟题,争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以下就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帮助你提分。

  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 )。

  A、货物进出口

  B、技术进出口

  C、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

  D、国际服务贸易

  2、《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 )

  A、思想道德

  B、廉洁自律

  C、业务能力

  D、工作实绩

  3、宪政的基本精神是( )。

  A、建立有限政府

  B、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C、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D、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4、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 )权利。

  A、公开

  B、民主

  C、自由

  D、平等

  5、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 )。

  A、应当从重处罚

  B、不得适用缓刑

  C、不得适用假释

  D、不得减刑

  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对外贸易法》在主体上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和中国其他组织。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但不包括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本题选 D。

  本题相关知识点: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3、答案: A

  解析:

  近代意义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有三个特点:①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②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③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故正确答案为 A。

  4、答案: 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故选D。

  5、答案: D

  解析: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对累犯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故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包括不得减刑,正确答案为D。

  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二

  1、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 )。

  A、导致婴儿死亡的

  B、出于出卖目的

  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2、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管理,违章作业,造成下列哪些损失,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A、1人死亡的

  B、3人重伤的

  C、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

  D、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车间停产10天的

  3、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 )。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改表现

  4、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

  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5、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 )。

  A、没有选举权

  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C、可以行使选举权

  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

  广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点:

  绑架: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偷盗婴儿的行为已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以勒索为目的。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本条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关规定的理解,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件是必须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伤亡是指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据此,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行为。本题中,甲抢劫的行为是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因此单就抢劫案件来说,属于特别自首。故选A。

  4、答案: B

  解析:

  王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二人的行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故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排除。

  王某故意伤害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借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5、答案: C

  解析:

  刑法的《司法解释》对剥夺政治权做出过明确:1、选举与被选举权;2、言论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4、担任企事业单位职务的权利。本题目探讨选举权,因此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A、D错误,而保留选举权意味着无需批准即可使用,所以C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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