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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带分析

用考网【申论辅导】 编辑:谢君 发布时间:2017-03-09 14:00:36

  公务员考试把政府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申论试卷的内容,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一)

  【背景链接】

  2016年12月,有多家媒体报道,上海、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占药价比例高达30%至40%,部分药品中标价高出市场价数倍,医生倾向于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

  医生开药收回扣,不是新鲜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存在。2006年新华社就播发了《一份令人震惊的药品回扣清单》等系列报道,引起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然而多年过去了,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出台政策降低药价,然而药品回扣问题依然难绝,俨然成了一个顽疾。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药费占医疗费用比例过高。国家卫计委在《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全国医疗总费用中,门诊药费远高于一些发达国家药费在医疗费用中的占比。一些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格局没有打破。政府投入少,一些医院想创收就只能实行药品加成,默许医生开大处方。

  追责制度执行不到位。国家卫计委曾发出相关禁令,提出“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由于缺乏足够的执行力,禁令在一些地方成了“稻草人”。

  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与其薪酬待遇不相匹配。一些医生通过“超级大处方”来追求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或者违规收受病患红包。这些行为又导致人们将整个医生群体“妖魔化”。而当前药价虚高和以药养医现象的存在,在于药品回扣问题迟迟未解决,这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和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尚未理顺紧密相关。

  [参考对策]

  专家总结:

  一要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养医,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二要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

  三要解决激励机制问题、保障医务人员收入要作为医改的重要任务。这需要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二)

  背景链接

  我国实行“以票管税、凭票报销”的财税制度,发票承载着多项重要功能。“发票腐败”由来已久,是一种长期存在的腐败现象,在当前反腐执纪越来越严的压力下,由于发票报销的手法简单却用途广泛,于是渐渐成为一些贪腐分子图利的重要手段。

  2016年12月,中央纪委网站公开曝光八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税务总局官员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南京烟草专卖局干部虚开发票套取会议经费用于接待等问题。经梳理各地纪委通报发现,今年以来各地公开通报的违规违法报销问题不胜枚举,“发票腐败”正成为腐败行为的一种重要变体。

  综合分析

  一些干部选择用发票敛财,是因为自身存在特权思想和不良作风,也是因为权力大且外部监管不到位。“发票腐败”之所以普遍存在,更是因为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财务制度长期以来流于形式,以及公款支出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

  “报销腐败”的外因在于报销。当前,我国某些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制度较为混乱,“牛栏关猫”式的财务管理制度给某些人留下可乘之机。而当前与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的规定,难以满足从源头防范打击发票违法行为的需要。此外,发票管理暂未形成有效的闭环状态,税务机关难以甄别纳税人发票费用是否属于据实列支,同样是导致发票违法行为多发的重要因素。

  “发票腐败”是对财经纪律和社会风气的严重破坏。有关部门在持续展开专项整治的同时,应当系统研究如何堵塞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压缩“发票腐败”的空间。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遏制“发票腐败”来说也是如此。

  启示与对策

  治理发票腐败,一方面,发票报销制度要严,堵死每一个漏洞。比如,每一张发票上必须注明购物清单,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责任人签字背书,对违规报销施行“一案多查”,谁的责任谁负,谁出问题谁吃不了兜着走。

  另一方面,推行公款消费“实名公示”制,加大公开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特别要鼓励和保护勇于举报的内部人士。

  此外,要尽快严格立法、完善法规,推动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开支明细公开化、透明化,把公务消费等内容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使“报销腐败”无所遁形。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

  背景链接

  12月24日,湖北电视台《新闻360》栏目播出了这样一条调查新闻——在黄冈市黄州区,一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由于这位执法人员没有提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确实依据,面对如此执法,商店老板张月华情急之下说:“你这是抢劫!”面对商户的质疑,这位执法人员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12-25来源:澎湃新闻)

  综合分析

  “依法抢劫”式执法,表面上抢走的是商户待售商品,实则是抢走了本应规范、廉洁的执法形象,扭曲了执法秩序,折损政府公信力。执法是实施法律的行为,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是法律的实施者、捍卫者,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原则。“依法抢劫”不仅歪曲了政府执法的正当性、严肃性,违法违规,知法犯法,还以权谋私,欺凌百姓,严重割裂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折损政府公信力,

  光天化日下“依法抢劫”盛行,实是依法执法的不彰,更是对执法监督不力的自曝和控诉。对于执法者的监督,有系统内的监察,有媒体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但从执法系统内部的监督来看,黄州区食品药品监察显然有些失灵。一是食品监察的不规范查扣物品和不规范罚没即是证明,二是针对出现的问题,涉事单位领导不愿意说明情况更无意解决违规执法问题。当单位领导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续时,执法人员自然愿把经营商户比作“寄居在屋檐下”的弱者来对待,更乐于让寄居者低头。

  启示与对策

  第一,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主体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扭转一线执法人员的“官本位”思想,树牢文明执法的良好意识,切实做到知法用法、依法依规。

  第二,执法者执法行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执法者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不是创造者。执法者执法本来既是为市场秩序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为经营商户们服务。但是当在服务的过程中忽略甚至违背了这种服务关系,不开票据、动辄大额度不定量的罚款,就让执法成了“依法抢劫”,商户的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必然受到侵害,依法执法的要求必然被扭曲。

  第三,要加强监督惩治,不仅要强化内部监督,也要不断壮大网络监管力量,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对不当执法的行为,更要形成事后的严厉追责,从而使执法违法得到根治。拥有一种权力必然意味着承担一份责任,如果执法者手中的权力不受约束,难免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制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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