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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带答案

用考网【法律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10-22 13:45:01

  法律知识是浙江公选领导考试中的重要备考知识,需要考生巩固复习基础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欢迎各位考生练习。

  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一)

  1.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一般根据该项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先予试行或暂行, 而后由立法部门加以补充完善,再通过为正式法律,但在试行期间,该法律也具有约束力; 第三种是( )。

  A.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

  B.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C.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至少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D.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

  2.下列法系中对世界法影响最大的是( )。

  A.印度法系

  B.中华法系

  C.大陆法系

  D.非洲法系

  3.下列活动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

  A.某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

  B.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C.交警对王某的交通违章进行罚款处罚

  D.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柳某的涉嫌受贿犯罪予以批准逮捕

  4.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 )。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

  5.根据我国《立法法》,以下不能制定行政规章的是( )。

  A.国务院

  B.公安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审计署

  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法律实施和公布是不同的概念。法律的公布是指由特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向全社会予以公告,法律的施行则是指法律开始生效。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一般根据该项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种方式在我国立法中曾较多地运用,但近年来逐渐减少,主要适用于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者法律、法规较少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情形。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先予试行或暂行,而后由立法部门加以补充完善,再通过为正式法律,但在试行期间,该法律也具有约束力。第三种是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这是近年来我国在制定新法时使用的主要方式。故本题选D。

  2.答案: C 解析:世界五大法系分别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

  印度法系是公元5-7世纪以前古印度奴隶制法和以其为基础的古缅甸、暹罗、锡兰、菲律宾等国法律的统称。当今印度法系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但在习惯中有部分遗迹可循。

  中华法系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国家法律的总称。它始于秦代,到隋唐时期成熟。清末由于现代司法制度的引入而解体。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着作中多称民法法系,它是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效仿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也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故正确答案为C。

  选项D并不存在,属于干扰项。

  3.答案: D 解析: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A、B均不涉及处理案件,C中交警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司法人员,且涉及行为只是单纯的行政处罚行为。只有D符合司法所涉及的内容,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ACD 解析: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故正确答案为A、C、D。

  5.答案: A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B、C、D项都能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而不是行政规章,故本题应选A。

  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二)

  1.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2.我国行政复议的主体是( )。

  A.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C.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监察机关

  D.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党组织

  3.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 )处罚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预示着我国公职人员纪律处分规范正日趋完善,治贪治庸的惩戒体系正日趋健全。

  A.行政机关公务员

  B.行政事业机关公务员

  C.事业机关公务员

  D.行政企事业机关公务员

  5.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人身权

  D.知识产权

  浙江公选基础法律知识精选题答案

  1. 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说法有误,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通意见第156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2.B。解析: 根据我国的《行政法》规定,我国行政复议的主体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3.D。解析:根据立法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不溯及既往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A。解析:国务院温家宝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示着我国的公职人员纪律处分规范正日趋完善,治贪治庸的惩戒体系正日趋健全。故正确答案为A。

  5.A。解析: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 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 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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