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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用考网【资讯】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15:37:55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5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13日公布。

  2、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须在河北省。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8、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河北省的考生,可凭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或档案所在地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5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参加2015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后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13日8时-17日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

  2、2015年4月16日-19日:现场确认。

  确认的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A.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或登录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4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具体确认点本网站另行公告,敬请关注;

  4、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7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15年5月16日-17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15年7月5日报名网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共13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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