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考网有考网合作机构>长沙培训学校>湖南长沙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湖南长沙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位置:有考网 > 建筑工程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及重要知识点大全  正文

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及重要知识点大全

发布时间:2020-01-02 13:44:38来源:用考培训网综合

2020年有没有要考一级造价师的呢?别担心,小编在此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知识点,2020年备战一级造价师的学员努力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总会有收获的。

知识点1: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工程发包

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未经审批,不得使用。

(三)工程监理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或该工程的设计单位。

【提示】和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

(四)工程施工

涉及到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五)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条件(四有一完成):

一完成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四有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知识点2: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一、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工程承揽

图片1

(二)工程施工

1.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2.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

3.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2

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越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知识点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工程承揽

在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

【例题·单选题】根据工程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业企业( )承揽工程。

A.可以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B.可以另一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C.只能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

D.可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承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参见教材P24。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

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立制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章
(3)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给钱
(4)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记忆】主要负责人需要建章立制、给钱并检查。

【记忆】项目负责人需要落实责任,用好钱,组织制定措施,并汇报。

更多培训课程: 长沙造价工程师 更多学校信息: 湖南长沙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咨询电话:

相关内容: 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 造价工程师重要知识点 造价工程师笔记

同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