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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之税收刑事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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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8-12-07 16: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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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刑事程序制度

在税收刑事程序中有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四个国家机关参与,经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和司法裁判四个阶段。

(1)税收刑事案件的移送阶段。在这个阶段税务机关主要是行使一定的行政权力和履行必要的行政职责。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危害税收征管的刑事案件移送,这里主要涉及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工协作及程序衔接问题,也包括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问题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第二种情况,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责的税收刑事案件的移送。一般由税务机关在内部行政体系之下发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主动地移送给检察院或者直接向其举报。

另外,公安机关在侦查危害税收征管的案件中发现其还涉及税务执法人员的公务犯耶,属于检察院的直接受案管辖范围时,应当及时移送给检察机关。

(2)税收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税收刑事案件的侦查是税收刑事程序的枢组环节,是税收刑事案件进入审查阶段以至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重要步骤,在此过程中侦查机关肩负着搜集证据材料追缴税款等实质性工作,为税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做着大量的准备工作。在这一个阶段,税务机关借助自身的优势,主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存在分工与协作的关系,由于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侦查权方面存在一定的竞合,两个机关由于案件的管辖范围不同而使各的侦查权适用于不同的范围其关键点在于税收刑事案件由谁来管辖谁优先行使侦查权的问题

(3)税收刑事案件的审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指在侦查活动终结之后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的全面审查,以对案件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审查活动全部由人民检察院独立完成。对于税收刑事案件审查阶段的法律程序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三章“提起公诉”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审查起诉”的规定中,主要针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4)税收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税收刑事案件的审判,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中,检察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在稅收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方面,主要适用《刑事诉讼法》中针对一般刑事案件的普通审判程序,目前还没有关于税收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专门规定。从税收司法实践和税收活动的特殊性角度,借鉴西方部分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税务法院,专门行使税收案件的审判,也是一个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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