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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之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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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8-12-07 1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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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

所谓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涉税的司法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基本规则的概括和抽象,是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应遵循的法律准则。

(1)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它是指税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它要求法院在审理税务案件时,必须自己作出判断;法院在体制上独立于行政机关;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不受上级法院的干涉。司法权独立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宪法原则。独立性是司法权的生命。独立自主地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是独立性原则的核心,司法权独立行使能够保证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判结论最大限度地接近法律的意志和精神。

(2)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它是指法院在审判时必须居于裁判的地位,不偏不倚税收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法院“不告不理”,对税务案件要在当事人起诉的范围内作出判决,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得主动干预。只有坚持中立的审判态度,才能作出公正的司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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