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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之奴隶社会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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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8-12-07 1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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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社会的税法

(1)夏、商、周时期

税法的建立总是与国家的建立相伴的。考察我国历史,夏朝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我国历史上的税法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夏朝及以后的商朝和周朝,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这时的税法制度被概括成贡、助、彻。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个社会激变的时代。统一的集权国家被分封的奴隶制国家所取代,战争不断,井田制遭到破坏,社会思想比较活跃,同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较快,税法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一时期较大的税法变革主要有:第一,鲁国实行“初税亩”。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改革旧有田赋征收制度,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按田亩多少征税。第二,秦国商鞅变法。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涉及税收的内容主要是奖励耕织鼓励分家立户,扩大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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