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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合同概述

用考网【民法知识】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17 11:25:18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3.合同的当事人地位平等   
(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遗赠扶养协议既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也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二、合同的种类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四)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①只能为其设定权利,不得为其设定义务; 
②第三人拒绝接受的,该权利归缔约人所有。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六)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例: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的合同,在第三人拒绝接受的情况下,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由谁享有 
A.主管部门      
B.第三人      
C.订约人       
D.对方当事人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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