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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及答案

用考网【法律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10-07 12:31:51

  法律知识是山西公选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中的重要知识点,需要考生们在考前做好复习准备,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供考生备考练习。

  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一)

  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交货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依合同法规定(  )。

  A.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甲公司不得拒绝

  B.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但应给甲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

  C.由甲公司决定交货时间

  D.应当请求法院决定

  2.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

  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

  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3.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  )。

  A.永久性抗辩权 B.支配权

  C.形成权 D.一时抗辩权

  4.甲乙签订一份分期供货合同,在供应了前2批货后,第3、4批未能在当月交货,但第5个月又交了一批钢材,对这批钢材,甲提出是为履行第3个月的交货义务,而非第5个月的义务。此时,发生了(  )。

  A.代物清偿 B.清偿的抵充

  C.法定抵消 D.债的混同

  5.关于定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定金一般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

  B.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

  C.合同履行后,定金不能抵作价款

  D.定金罚则的适用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可以再适用赔偿金

  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答案

  1.【答案】B。解析:《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故本题选B。

  2.【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可以适用公平原则。故本题选A。

  3.【答案】D。解析: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项权利,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分为延期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前者指效力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后者是指效力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等。故本题选D。

  4.【答案】B。解析:清偿的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数宗同种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确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制度。故本题选B。

  5.【答案】C。解析: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因此定金又不具备违约金完全弥补损失的功能。定金是不充分担保,定金罚则的适用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可以再适用赔偿金,但需注意,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故本题选C。

  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二)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2.甲欠乙1000元钱.同时甲为乙修理机器没备.应得报酬1000元,这两笔债务同时到期,则甲、乙之问的债务可以(  )。

  A.混合 B.抵消 C.提存 D.清偿

  3.定金数额得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20% B.15% C.30% D.50%

  4.如果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不明时,质权所担保债权范围不包括(  )。

  A.原债权

  B.违约金

  C.质物保管费用

  D.债权人使用质物时,因质物有瑕疵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5.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流浪猫,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流浪猫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

  A.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流浪猫注射疫苗的费用

  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流浪猫所花的费用

  C.可以拒绝交还该流浪猫

  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流浪猫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山西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答案

  1.【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故本题选B。

  2.【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抵消的要件包括:(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双方债务均至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4)债务依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属于可抵消的范围。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务符合抵消的条件。故本题选B。

  3.【答案】A。解析: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数额得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本题选A。

  4.【答案】D。解析:如当事人未在质押合同中约定或者其约定不明确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至于质物有瑕疵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不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故本题选D。

  5.【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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