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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含答案

用考网【法律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09-30 12:49:29

  参加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是一个重要的知识考点,通过习题训练能够帮助大家很好地复习基础法律知识,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供各位考生练习。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一)

  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3.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C.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

  4.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其决定权在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 D.国务院全体会议

  5.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答案

  1.【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这一规定,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C。解析: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故本题选C。

  4.【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选A。

  5.【答案】A。解析:根据《劳动法》第44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B项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项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二)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特殊效力 B.普通约束力

  C.一定强制力 D.特定效力

  2.犯罪的未遂可能发生在( )。

  A.犯罪着手以前 B.犯罪着手之后

  C.犯罪预备阶段 D.犯罪中止之后

  3.张某有甲乙丙三子,张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在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的继承表示,那么丙的行为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4.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5.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专练题答案

  1.【答案】B。解析: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的基本特征是法所独具的,并以此区别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种种重要属性。它包括:(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故本题选B。

  2.【答案】B。解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本题选B。

  3.【答案】B。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丙作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选B。

  5.【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对该条规定做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A项中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且是夫妻关系,应该回避;B项中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回避;D项中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也属于应当回避的范围。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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