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试题答案详解
用考网【法律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08-22 11:19:21
在公选考试中,法律知识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之一,为帮助考生巩固法律知识记忆。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试题详解,欢迎大家备考练习。
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试题:
1.根据宪法,下列不需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3.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
A.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社会主义的合法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D.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4.某地级市因工作不力提出辞职,则该应向?( )提出辞职。
A.所在市人大 B.所在市的中共
C.所在省人民政府 D.所在省的中共
5.目前,中央在城市中清理各种歧视农民工的法律和法规,维护进城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主要体现了( )。
A.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B.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D.我国国家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试题答案详解:
1.【答案】A。
详解:《宪法》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本法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故本题选A。
2.【答案】A。
详解:C、D项只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排除;我国立法法没有提到B项的内容;A项是明文规定允许的.故本题选A。
3.【答案】D。
详解:《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故本题选D。
4.【答案】A。
详解: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本题选A。
5.【答案】C。
详解:清理法律法规,维护民工的权益,主要说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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