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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习题精解

用考网【法律知识】 编辑:焯杰 发布时间:2016-08-22 11:04:23

  法律知识在公选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中占有重要位置,为了帮助大家复习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习题精解,供考生提升练习。

  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习题:

  1.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2.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对于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中的( )。

  A.水电费 B.仓储保管费

  C.职工的基本工资 D.可能取得的营业利润

  3.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  )

  A.用户电话详单不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4.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批准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5. 下列选项中( )可能被判死刑。

  A.马某,故意损毁珍贵文物 B.钱某,倒卖珍贵文物

  C.朱某,盗窃珍贵文物 D.王某,强拆受国家保护的古塔

  公选考试基础法律知识习题答案精解:

  1.【答案】B。

  精解: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婴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8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故本题选B。

  2.【答案】D。

  精解:《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不包括期待利益。ABC三项的开支都属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D项为期待利益。故本题选D。

  3.【答案】C。

  精解:依据《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在一定条件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用户电话详单也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而且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故本题选C。

  4.【答案】B。

  精解:《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本题选B。

  5.【答案】C。

  精解:A项为故意损毁文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项为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可能判处死刑的情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D项为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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