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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务员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

用考网【报考指南】 编辑:谢君 发布时间:2017-01-11 10:27:05

  报考甘肃公务员的考生在备考的同时也需要了解一些报考的要求与事项,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甘肃公务员报考要求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甘肃公务员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

  甘肃公务员报考要求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及《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哪些人员不能、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部分人员最终将被录用。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三)如何理解“最低服务年限”?

  是指各类在职人员通过录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参加工作,根据录用、聘用时所发布的《公告》、“简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比如表述为“最低服务年限×年、必须服务×年、×年内不得调离、服务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四)20XX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XX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民生实事项目服务人员能否报考?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37号)精神,自该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所以,只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可以报考。

  (六)“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如何报考?

  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不能选报“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

  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可以选报“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也可选报其他职位。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八)报考公务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XX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证认定,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毕业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

  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九)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教育部门验证认定的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必须提供学位证明。

  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

  (十)持有军队院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由国家统一招生的军队高校学历可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国家统招的军队高校学历,如经过教育部认定,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学历。按照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十一)持有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由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可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国家统招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历,经教育部门认定,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按照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十二)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20XX年5月16日以前)。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及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十四)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十五)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16日以前。

  (十六)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检两院警察、公安机关非特警、森林公安警察、安全机关警察、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十七)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服务期满3年(甘南州服务期满2年),可以报考“四项目”职位。报考前考生向县(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组织部批准后办理报考手续。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不能选报“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职位。

  (十八)对考生所学专业有何要求?

  考生凭所持学历证明,根据《职位简表》中拟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参照《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见附件)确定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对同时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职位,如学位证明显示专业与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不符,以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为准。

  (十九)有关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26号)精神,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员警察招考人员范围主要为:公安院校中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6个公安专业毕业生。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甘肃公务员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20XX年5月16日08:00至5月22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选定职位后,从报名入口进入,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

  (二)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1、填写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信息填报不实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

  3、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招录单位正常进行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尤其是各级各类在职人员隐瞒最低服务年限,在后续任何环节无论是举报或查出,将取消其资格。

  4、考生填报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并随时保持畅通,后续任何环节和报考人员不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务必树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如因个人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致使无法报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如何更改填写错误信息?

  为了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在报名确认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任何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尤其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自己的身份信息要严格保密管理,自称被他人冒用身份证已经报名需要更改报考职位的,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报送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直接进行审核、修改,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报送市州笔试实施单位汇总后及时上报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5月22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上传照片需注意什么?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4日09:00至5月31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今年报考人员必须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五)考生的报名序号有什么作用?

  考生填写完成“报名登记表”并点击“保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将做为考生查询信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时的重要条件,考生务必牢记!如果考生遗忘,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报名序号”找回。

  (六)每名考生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职位。报名结束后,笔试实施单位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七)考生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5月16日08:00至5月22 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5月23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于同一职位,只能报考一次。

  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系统自动禁止该考生改报其他职位。

  (八)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职位简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已经全面清晰,如确有其他疑问需要进行咨询的,请与该职位所在的招录单位或该职位所在市州考录办直接联系(各招录单位和市州考录办的咨询电话在公告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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