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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二级建造师等36项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对应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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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

2019-08-14 17: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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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后,山西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二级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

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7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截止目前,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海南、广西、陕西、北京等省市已发布一级建造师对应职称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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