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考网 > 外贸类 > 报关员 > 资讯 > 《报关员的法律责任》正文

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用考网【资讯】 编辑:未知 发布时间:2015-03-07 11:52:46

  报关员,是一个职称,是文职,从事商业进口出口等报关,受雇于企业,或报关代理人公司。报关员在职人数最多是中国大陆,约有8万人[来源请求]。香港是免税港,所以报关员不是专业职位,出入口报关通常由中层白领兼任。

  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办理海关手续的技能。为此,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事报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

  法律责任

  (一)报关员因工作疏忽造成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代理他人进行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范围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关从业资格。

  (四)被暂停职业期间 ,恢复从事报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的,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五)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行贿罪的,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六)海关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

  2、报关员海关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Copyright @ 2006 - 2017 用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用考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5803号-4

回到顶部